云一般蓬松的大尾巴就像是姜糖激动的心,忍不住左右晃了晃。

    啊!果然老天爷还是怜爱他的!

    猛烈的激动过后,姜糖又愣了愣。他现在要做什么?上次错过了抱大腿的机会,这次一定要好好珍惜,不然放跑了饲主,指不定他就要拿着饥寒交迫直到死亡的剧本了!

    不行,得想个办法讨好他才行!

    姜糖用人类聪明的小脑瓜飞速思考了一下。首先,上次他跑向大美人被拒绝了,有可能是大美人心情不好,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诚意。

    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是自己,如何能快速的接受一只宠物呢?一定是宠物又乖又听话才对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姜糖乌溜溜的大眼睛有些不舍地朝着所剩不多的红果上看去。

    这是他仅剩的食物了,也是他唯一能拿的出手的礼物。

    傅灵均就见那个小白团子纯白的灵魂里开始慢慢染上热烈的红,然后它从一旁叼了一颗红果,四只短腿哒哒哒小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它奔跑的瞬间,它的灵魂翻腾出橙色、红色、金色和粉色,层层叠叠,绚烂而夺目。

    这是傅灵均从未见过的颜色。

    却是最热烈,如烟火一般的赤诚。

    傅灵均没有拦它。

    它带着光和善意朝他狂奔而来,驱散了他身上怨魂纠缠留下的蚀骨阴冷。一股不太自在的酥麻自心底慢慢向四肢百骸扩散,那种感受极其陌生,却并不讨厌。

    姜糖将嘴里那颗宝贵的红果放在傅灵均的鞋边,然后短短的前爪试探地伸出,戳了戳大美人黑色的鞋面。

    他仰着头,用那双葡萄一般又大又圆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傅灵均,就好像在说:喏,吃吧,可好吃啦。

    他还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:快点收下我的礼物,然后成为我的铲屎官叭。

    上辈子当人的时候总觉得生活在城市里的宠物过的多么快乐,吃好的喝好的,还有好看的小衣服穿,有铲屎官陪着玩。他在努力当社畜的时候,甚至还想过自己活得还不如一只宠物,下辈子当一只宠物好了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迎来了下辈子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变成了一只动物。

    结果这只动物还要费尽心机讨人喜欢,连干饭这种事情都要努力争取,太难了太难了。

    傅灵均听不懂小兽噫呜呜噫的在哼唧着什么,但他能够看到它灵魂的情绪。